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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血信息互联互通接口开发服务采购项目集体议价公告
我院《临床用血信息互联互通接口开发服务采购项目》于2024年12月4日在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官网发布了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截止公示日期2024年12月11日未收到反馈意见。现拟对《临床用血信息互联互通接口开发服务采购项目》采取院内组织人员采用集体议价方式采购,特邀请成都信通网易医疗发展科技有限公司参加。
一、响应须知
1.1项目名称:临床用血信息互联互通接口开发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最高限价:5万元
1.3采购方式:院内集体议价
1.4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成都信通网易医疗发展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成都天府大道中段1366号天府软件园E区E8-1,11楼
1.5响应供应商资质要求:
响应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6响应供应商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实质性要求)
1.6.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1.6.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响应供应商;
1.6.3与采购人、其他响应供应商恶意串通;
1.6.4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1.6.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非正常的协商谈判;
1.6.6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1.6.7未按照集体议价公告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1.6.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1.6.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6.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6.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6.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响应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其响应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中选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中选结果无效。
★二、要求
2.1采购内容: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项) | 总价最高限价(元) | 报价(元) |
1 | 临床用血信息互联互通接口开发服务采购项目 | 1 | 50000.00 | (第一轮) |
(第二轮) |
临床用血信息互联互通接口开发服务采购项目
2.2技术、服务要求:
2.2.1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临床用血医疗机构与血站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接入省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临床用血医疗机构血液即时库存(★2.2.3.2)和临床发血报告(★2.2.4.2)功能,实现临床用血医疗机构即时库存及患者用血等信息数据与血站共享和及时更新,提升血液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条件的市(州)可结合本地实际,增加血液入库记录(2.2.3.1)医院退血记录(2.2.3.3)医院血液报废记录(2.2.3.4)外调血记录(2.2.3.5),以及输血评估记录(2.2.4.1)异体输血申请记录(2.2.4.2)输血后评价记录(2.2.4.4)等功能。
2.2.2服务期: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交付成果,项目免费维保期为1年,免费维保期到期过后将该项目维保纳入主信息系统维保中,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2.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并经医院审核无误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项目验收合格后,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并经医院审核无误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5%,质保期到期后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并经医院审核无误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
2.4履约验收:
2.4.1验收主体: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2.4.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3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验收。
2.4.4验收标准: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按照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方法、招标文件的服务内容及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取运维服务项目满意度调查表,80分及以上为满意,验收为合格,低于80分为不满意,验收不合格(附件1)。
2.5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2.5.1违约责任
2.5.1.1双方必须遵守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如因不遵守合同约定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应由违约方负责。
2.5.1.2因供应商在履行服务过程中因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2.5.1.3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如擅自转包,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本采购项目总价10%的违约金。
2.5.1.4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所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5.1.5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本项目相关文件和合同约定的,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经整改后仍不满足采购人需求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本采购项目总价5%的违约金。
2.5.1.6供应商在提供质保服务期间,采购人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进行定期考评。评价规则为:服务总分100分,同时根据质量评价得分,每半年考评一次,70分为合格分,低于70分为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在质保期剩余5%的合同金额中扣乙方500元(附件2)。
2.5.1.7以上所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第三方索赔以及采购人因诉讼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等损失。
2.5.2争议解决
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6其他事项:中标人应在保证服务期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服务中的一切风险均由中标人独自承担责任。
2.7报价要求:本项目为总价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在总价最高限价的基础进行报价
三、公示时间及报名要求:
3.1公示及报名时间:2025年01月02日08:00至2025年01月08日18:00(北京时间)。
3.2报名资料要求(提供加盖鲜章的纸质或扫描文件)
3.2.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经营范围相关内容)。
3.2.2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3.3报名方式:网上发送报名资料压缩文件包(电子邮件名称为“×××单位+资阳市精神病医院临床用血信息互联互通接口开发服务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至QQ邮箱1102786191@qq.com。
四、投标资料要求(密封并加盖鲜章):
4.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经营范围相关内容)。
4.2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
4.3法人委托代表人进行投标的授权书。
4.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含联系方式)。
4.5报价表(格式以2.1采购内容:临床用血信息互联互通接口开发服务采购项目)。
4.6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议价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院内集体议价时间:2025年01月09日15: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院内集体议价地点:资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区(资阳市雁江区康乐南路203号五号楼4楼会议室)。
相关事宜联系人:李老师 ,13684103218(手机)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1: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临床用血信息互联互通接口运维服务项目满意度调查表
大类 | 具体项目 | 总分 | 得分 | 意见或建议 |
技术服务 | 系统故障处理 | 15 | ||
日常业务数据维护及业务解答 | 20 | |||
服务器和系统安全巡检维护 | 15 | |||
综合服务 | 服务态度 | 20 | ||
服务意识 | 10 | |||
响应效率 | 10 | |||
沟通能力 | 10 | |||
汇总 | 100 | |||
考核人:
时 间: |
附件2:
《服务质量评价规则》
软件(接口)出现故障后,甲方根据乙方对软件(接口)故障的排除故障时间作出评分,评价服务总分为100分,每半年考评一次,70分为合格分,低于70分为不合格,如下表所示(总分100分):
响应时间
故障程度 | 总分值 | 2小时 | 6小时 | 12小时 | 24小时 | 超过48小时 | 备注 |
严重故障 | 50 | -2 | -4 | -6 | -8 | -10 | 次 |
一般故障 | 30 | -1 | -2 | -3 | -4 | -5 | 次 |
轻微故障 | 20 | -1 | -2 | -3 | -4 | 次 |
1.1严重故障:指甲方三个及以上业务相同部门出现软件系统故障,导致其业务系统不能使用。若出现这种情况,则判定为严重故障。
1.2一般故障:指甲方三个以下业务相同部门出现业务系统报错,但其业务系统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
1.3轻微故障:指甲方个别业务部门出现业务系统报错,但其业务系统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如个别病人信息出错导致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