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急诊科:028-26225555 院值班:028-26965195
疼痛科:028-26222098 血透室:028-26224916
各潜在供应商: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拟采购2023—2024年宣传相关标识标牌设计制作服务。为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度,保证该服务的最高性价比,我院现对计划采购项目的价格、质量以及技术参数的合理性等进行公开市场调研,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医院该次市场调研活动。
项目名称:资阳市精神病医院2023—2024年宣传相关标识标牌设计制作服务采购前市场调研
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调研公示时间: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10日
调研方案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15:00(北京时间)
递交方案方式:可现场递交、邮寄的方式递交或电子版发送602592443@qq.com,但递交方案应在递交截止日前送达递交地点。
方案递交地点: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康乐南路203号资阳市第四人民医院5号楼1楼运营发展部(外宣联络部)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708246686
注:请参加单位严格按照医院要求,认真阅读各项要求后进行方案编制,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递交方案。递交的方案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骑缝章。
附件:
1. 调研方案内容编制基本要求
2. 市场调研基本技术及质量指标要求
2-1.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宣传相关标识标牌设计制作服务报价单 户外广告类
2-2.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宣传相关标识标牌设计制作服务报价单 印刷类
2-3.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宣传相关标识标牌设计制作服务报价单 装饰类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2023年11月5日
附件1:
一、参加调研的供货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具备宣传品设计制作、牌匾证书等设计制作、书画作品装裱等相关专业资质;
7.2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的其它特殊条件(若有请提供)。
二、参加调研供应商资格证明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均为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原件);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可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2020年度或2021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或者提供承诺函(原件);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银行开户证明材料;事业单位提供财务会计制度管理文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原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原件);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提供承诺函(原件);
7.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可提供承诺函(原件);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原件);
9.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9.1无。
9.2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的其它特殊条件(若有请提供)。
三、调研报价表格式
3—1 调研报价表
报价供应商名称(盖章):
联系电话:
报价日期:2023年 月 日
序 号 | 产品 名称 | 材质 | 规格 | 预估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所有货物均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应包括全部材料、人工、包装、运输、装卸、税金及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其他所有费用。
3—2 承 诺 函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我方 (公司名称)自愿参加贵单位对贵院 (项目名称)采购前市场调研活动,并按要求提交完整的方案文件。现我方郑重承诺以下内容,并负法律责任: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我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1.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我方提交的调研方案文件,正本一份或电子档。
3.我方保证提交的方案内容及相关材料完全真实,若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贵单位及相关权利机构的相应处理。
4.我方同意贵单位对参加调研的所有方案进行参考与综合,同意贵单位对于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5.我方承诺因参加此次方案调研活动产生的所有费用自行承担。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名称(盖章):
地 址:
联系电话:
时间:2023年 月 日
附件2:
一、项目概况
标识标牌目录报价清单见附件:
附件2—1: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宣传相关标识标牌设计制作服务报价单 户外广告类
附件2—2: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宣传相关标识标牌设计制作服务报价单 印刷类
附件2—3: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宣传相关标识标牌设计制作服务报价单 装饰类
本次采购采取单价报价形式,本次采购累计不超过60万元,据实结算。
备注:供应商所报项目的单价包括设计费、设备费、材料费、制作费、人工费、交通费、运输费、保险费、代理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发生的全部费用。
所有由我院提供的设计项目,版权归我院所有,供应商须提供设计原格式文件。
二、技术性能要求
1. 设计要求
按照采购需求进行设计,设计方案完成后设计人员及时报采购人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制作,要求设计风格与医院整体风格一致,设计内容且应符合采购人提出的尺寸材质工艺等要求。
2. 制作要求
设计审批通过之后结合设计图纸应及时进行制作,产品的材质选用、尺寸、工艺等与采购人的需求保持一致,及时与采购人沟通保证产品的制作质量。项目清单中所有制作材料,供应商须按照行业标准制作,不得因任何理由降低投标产品质量。
3. 运输要求
制作成品在运输过程中,供应商需妥善包装,凡由供应商运输包装不当造成的产品损坏,供应商应予以免费更换。
4. 安装要求
4.1供应商应按规定的交货时间按时将货物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安装,未按约定时间送货的将按考核办法严格考核;
4.2将货物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之后必须经采购人验收之后才能进行安装,验收不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完成整改;
4.3供应商在安装过程应有完整明确的安装施工方案和工艺,安装过程中注意安全保障工作(如高空作业等),对安全事故的应急保障措施等,如安装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负全责。同时注意医院现有成品的保护,环境的保护,如对成品有任何损坏供应商应照价赔偿、对环境有污染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考核;
4.4供应商应采用最先进的技术工艺对产品进行制作,如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免费更换。
4.5安装施工标准:按国家相关施工标准执行
三、项目方案(格式可自拟)
(一)项目服务方案
1.制作方案:至少包含本项相关的制作工艺、技术保障措施、质量保障措施等。
2.安装方案:完全满足采购方规定的安装要求,至少包含符合本项工作内容的安装工程合理的工期要求、安装施工措施等。
3.安全保障方案:至少包含本项相关的安全施工方案、高空作业措施、环境保护措施、成品保护措施。
4.人员配置方案: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人员配置方案,至少达到以下人员配置要求:
序号 | 人员 | 数量 | 备注 |
1 | 设计人员 | ≥1人 | |
2 | 安装人员 | ≥1人 | |
3 | 运输人员 | ≥1人 | |
4 | 管理人员 | ≥1人 |
(二)应急方案
至少包含突发事件处理、安全事故处理、成品损坏、环境污染、物资丢失及损坏应急措施。
备注:以上方案需结合本项目服务需求,与本项目相对应。
四、售后服务方案
1.供应商必须提供≥1年免费质保服务和终身技术支持服务并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
2.响应时效:采购人提出服务需求后,供应商需在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处理采购人需求。
3.供应商须提供售后支持服务,提供7*24小时电话服务及技术人员上门服务,维保期限满后,积极响应,并能及时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五、考核办法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宣传制作供应商考核细则评分表
考核部门:宣传制作领导小组
考核时间:
项目 | 标准分值 | 基本要求 | 考核分值 | 扣分 |
需求响应 | 响应 实效 | 采购人提出业务需求后,供应商需在1小时内响应,4小时处理采购人需求。若有推迟,供应商应说明原因并征得采购人同意,若没有说明原因或未征得采购人同意,每延迟1天,扣2分。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修改需求予以回复,未按采购人确认的需求及时修改,每延迟提交1天,扣1分,未按需求修改,扣1分。供应商接获采购人安装通知后,未按时到达指定安装地点,每超半天扣1分。 | 15 | |
业务制作及验收 | 产品 合格 | 供应商所制作所有产品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需求。若质量不合格,供应商不予及时更换重做不合格产品,则该项不得分并且取消供应商资格。 | 20 | |
按期 交付 | 供应商需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交付验收,延迟交付,若未向采购人说明原因或未征得采购人同意,每延迟1次,扣10分。 | 15 | ||
验收 安装 | 供应商制作产品交付安装前,需由采购人点验合格后方可安装,未经采购人点验擅自安装交付,扣5分。所有制作安装工程,需由采购方人员现场验收是否合格,未经采购方人员验收,扣5分;若验收不合格,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合格,扣1分。 | 10 | ||
安全 施工 | 供应商在施工期间需做好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文明安全施工。若因供应商未做好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发生安全事故,则该项不得分且取消供应商资格。 | 25 | ||
售后服务 | 供应商必须提供≥1年免费质保服务和终身技术支持服务。 | 10 | ||
服务满意度 | 该项得分为每季度考核领导小组对供应商服务态度进行打分的平均分。 | 5 | ||
备注: 1.实行100分制。等级分为优、良、中、差。100—90分为优,89—80分为良,79—70分为中,70分以下为差。 2.通过对供应商提供服务、运行巡检、突发故障的处理情况、维护保养、资料管理等方面,每月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估。 |
六、商务要求
1. 付款方式及条件
项目采购清单中项目具体数量为暂估数量,最终以实际产生的数量为准。供应商所报各项目的单价包括设计费、设备费、材料费、制作费、人工费、交通费、运输费、保险费、代理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发生的全部费用。根据实际制作及验收清单,每月据实结算。
2. 交货地点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指定地点。
3. 合作期限
18个月(一年半)。按照《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宣传制作供应商考核细则评分表》定期对供应商提供服务、运行巡检、突发故障的处理情况、维护保养、资料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考核优秀者继续执行招标合同(合同有效期内),连续两次考核评估低于80分或1个月内两次不执行采购方合理要求,则解除合同。
4. 交货时间
写真、喷绘等简单的标识制作,要求2天内制作安装完毕,紧急制作时,需在2小时制作安装完毕;有安装需求的如亚克力、灯箱等标识的制作,在成品制作完成内4天内必须安装到位,紧急制作时,需在2天内制作安装完毕。
5. 其他要求
供应商需建立巡查机制,对院区的宣传广告进行定期巡检管理。每月不少于2次对各处的宣传广告进行巡查并做好巡视台账,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记录定时反馈给院方。
附件2-1: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宣传相关标识标牌设计制作服务报价单 户外广告类.xls
附件2-3: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宣传相关标识标牌设计制作服务报价单 装饰类.xls
附件2-2: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宣传相关标识标牌设计制作服务报价单 印刷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