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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关于重新遴选药品配送公司的公告
各药品经营公司:
为了更加适应医院发展和管理工作要求,结合我院近三年的药品配送情况反馈信息,经医院2020年8月18日第三次药事管理工作会议讨论通过,2020年9月2日第10次院长办公会同意减少药品配送公司,原则上不超过10家。现决定启动重新遴选药品配送公司工作,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遴选原则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企业资质(许可证、营业执照、GSP认证)、经营条件(注册资金、银行信誉贷款额度、经营范围、仓储条件、)、经营规模(销售额)、配送能力(挂网品种数、两票制品种数、配送医院家数、配送车辆数、配送网络家数、医院配送考核情况)、药品经营质量与管理(GSP认证、药学人员数量、是否质量问题、信息化建设、征信度)、社会贡献(就业人次、纳税金额)等条件选择管理规范、药品品种规模齐全、服务质量高、诚信优、经济实力强的配送公司作为我院药品集中配送合作单位。
(二)遴选标准及评分细则(100分制)
考评 | 考评要点 | 考评细则 | 分值 | 得分 | 企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
企业 | 1、是否为合法的药品批发企业(6分) | 1.1 企业应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 2 | 1、《药品经营许可证》及其副本复印件; 2、《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复印件; 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注:企业提供的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缺少其中一个证照,该项目不得分,且不能参与遴选。 | |
1.2 企业应取得法人《营业执照》 | 2 | ||||
1.3 企业应取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 2 | ||||
经营 | 2、资金状况(10分) | 2.1 注册资金:1000万元-3000万元1分;3000万元-5000万元2分;5000万元-7000万元3分;7000万元以上4分。1000万以下不得分。 | 4 | 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实际到资证明 | |
2.2 银行授信额度:2500万元-5000万元1分;5000万元-7500万元2分;7500万元-1亿元3分;1亿元-1.5亿元4分;1.5亿元-2亿元5分;2亿元以上6分。 | 6 | 相关银行2020年综合授信合同复印件 | |||
3、经营范围(3分) | 3.1 企业经营范围在: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物制品、生化药品之内的得1分;企业除上述经营范围之外,还经营疫苗或一类、二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殊药品或承担省级及省级以上药品战略储备的得3分。 | 3 | 《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注:1、经营范围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的项目为准;2、承担省级及省级以上药品战略储备的资质应提供省经信委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 ||
4、仓储条件(9分) | 4.1 仓库面积:3000平方米以下2分;3000平方米-5000平方米3分;5000平方米-7000平方米4分;7000平方米-9000平方米5分;9000平方米以上6分。 | 6 | 1、企业仓库产权及租赁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 2、企业所在地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确认证明。 注:1、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认的仓库面积为准;2、仓库应至少1个独立冷库,否则该项目不得分 | ||
4.2 仓储现代化水平:仓储具备自动运送系统的2分;具备电子标签自动分拣系统的1分。 | 3 | 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现场检查确认证明 | |||
经营 | 5、销售总额(18分) | 5.1 总销售额:1亿元-2亿元3分;2亿元-3亿元4分;3亿元-5亿元5分;5亿元-7亿元6分;7亿元-9亿元7分;9亿元以上8分。 | 8 | 企业向注册所在地国税部门申报的2019年度《纳税申报表》原件或复印件 注:应由国税部门盖章确认 | |
5.2 中标药品配送额:2500万元-5000万元5分;5000万元-7500万元6分;7500万元-1亿元7分;1亿元-1.5亿元8分;1.5亿元-2亿元9分;2亿元以上10分。 | 10 | 该数据以2019年度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的数据为准 | |||
配送 | 6、中标药品配送品规数量(5分) | 6.1 50个-100个2分;101个-150个3分;151个-200个4分;200个以上5分。 | 5 | 该数据以2019年度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的数据为准,含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 | |
7、服务基层客户数(4分) | 7.1 配送到市、县、区、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机构数量: 50家以下2分;50家-100家3分;100家以上4分
| 4
| 该数据以2019年度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的数据为准 | ||
8、配送车辆(8分) | 8.1 1辆-3辆2分;4辆-6辆3分;7辆-10辆4分;10辆-12辆5分;13辆-15辆6分;16辆-20辆7分;20辆以上8分。 | 8 | 企业拥有产权的配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注:车辆应包含至少1辆冷链配送车,否则,该项目不予得分。 | ||
9、配送网络(8分) | 9.1在各设区市每设立或参股的药品批发企业数每设立(或参股)1家得1分,累计不超过8分 | 6 | 1、与有股权关联企业名单; 2、与股权关联企业之间的股权构成证明材料。 注:在一个区市设立或参股2家及2家以上的药品批发企业的计为1家 | ||
10两票制查询功能软件 | 10.1经营的药品符合两票制能提供查询功能。 | 2 | 无则不得分。 | ||
药品质量与经营管理水平(12分) | 11、是否通过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4分) | 11.1通过的得4分;未通过的不得分。 | 4 | 企业不需提供材料,以本标准发布之日止企业是否通过认证现场检查为准。 | |
12、是否存在重大药品质量安全问题 (3分) | 12.1 2018年至申请截止之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处该企业存在违反GSP规范,经营假药案件一起的,该项目不得分 。 | 3 | 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材料 | ||
13、药学技术人员配备情况(3分) | 13.1 初级以上药学(含药学相关专业,医学、生物、化学)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员工总数比率达30%-40%的1分;40%-50%的2分;50%以上的3分。 | 3 | 相关人员资质资料 注:该资料应经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确认 | ||
14、是否建立企业资源管理信息系统(ERP) (2分) | 14.1 企业建立覆盖全省的统一配送关联企业的药品购销存信息管理平台(集团型ERP供应链系统,总部应能直接监督下属企业或配送关联企业的药品购销存状况)2分;未建立的,该项目不得分。 | 2 | 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场核查确认证明 | ||
社会 | 15、纳税金额(9分) | 15.1 100万元--200万元5分;200万元-500万元6分;500万元-1000万元7分;1000万元-1500万元8分;1500万元以上9分。 | 9 | 企业向注册所在地国税、地税部门申报的2019年度《纳税申报表》原件或复印件 注:应由国税部门盖章确认 | |
16、就业人数(8分) | 16.1 50人以内4分;51人-70人5分;71人-90人6分;91人-110人7分;110人以上8分。 | 8 | 相关部门出具的2019年度企业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保险及公积金)员工人数的有效证明材料 |
三、申报方式
申报时间:2020年9月15日18:00止,过时拒收申报资料。
2、投标人资格:具有独立资质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法人。
3、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前需向招标单位(资阳市精神病医院)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通过转账到医院。单位: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开户银行:工行资阳分行和平路支行,帐号:2307488309026408633。
4、资料提供:
药品经营公司必须提供以下资料:(按顺序装订)
(1)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或盖有鲜章复印件。
(2)具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证书或盖有鲜章复印件。
(3)药品经营许可证或盖有鲜章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盖有鲜章的复印件(三证合一的除外)。(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参加投标人若为委托代理人,则需法委托代理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其他有效资质材料,如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按照遴选标准评分细则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司鲜章。
公司现有药品配送目录1份:要求电子版和纸质版并包括(药品通用名称、规格、剂型、产地、报价、基药、挂网采购类别、是否有配送资格、是否符合两票制),纸质版必须加盖公司骑缝章后装袋密封。
(四)医院遴选工作
医院在收到各药品公司的相关资料后,组织医院药事委员会成员、医院纪检监察室、审计科、财务科及相关专家按照遴选原则,进行综合论证表决配送公司,并对中选公司进行7天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即为医院新配送公司。
(五)合同签订和执行时间:
时间:2020年9月28日。执行时间按合同约定时间。
(六)其他说明:
1、本次遴选配送公司指配送医院常规药品,国家组织的谈判药品、4+7中选药品确定的配送公司除外。
2、医院纪检监察室对全过程实行监督。
3、配送资格:指生产企业直接要求本公司配送的权利,而不是上级或控股的企业的配送权。
4、采购类别:指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中标明的采购类别,如:中标药品、常规上网限价药品等。
(七)医院地址:资阳市雁江区莲花路95号(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13982972591
刘女士 电话:13568556637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2020年9月3日